當要到美國旅遊,需要申辦什麼簽證嗎?台灣人到美國旅遊或洽商不超過 90 天,只要你的護照效期是在6個月內,且事先申請取得「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許可,即可免簽證入境美國,這篇幫大家整理 ESTA 的適用對象、申請步驟、所需資料及申請費用等 資訊給大家參考囉!

洛杉磯

 

去美國免簽證!ESTA 電子旅遊許可證申請教學

符合赴美免簽證之資格:
  1. 在台灣設籍,有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國民,持台灣核發並具效期之晶片護照。
  2. 赴美目的為觀光或商務,且赴美停留在90天以內。
  3. 已取得「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授權許可。

其他:

  • 無其他特殊限制而無法適用者,如有犯罪紀錄、曾被美國拒絕入境、先前以VWP入境未遵守相關規定、屬2016年美國VWP增強安全措施不適用免簽範圍等。
  • 以海空方式抵達須搭乘獲核准之運輸工具且持有回程票、以陸路方式抵達需支付小額陸路邊境費用等。
  • 持有回程或前往另一目的地的機票或船票。使用電子票的旅客則必須向入境檢查官員出示行程表副本。

ESTA 授權許可之效期為 2 年或至護照失效為止,視何者較早到期而定,授權許可效期內可多次入境美國(每次停留時間最長90天),ESTA 僅授權旅客免簽證登機或搭船赴美,在入境機場或港口或境外入境審查設施之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官員,對於旅客能否入境有決定權。

ESTA申請費用

ESTA 申請費用為 21 美元,包括「處理費」及「授權費」兩個部分,
  1. 處理費:所有電子旅行授權之申請者需就每次提出之申請支付處理費,費用為4美元。
  2. 授權費:若申請獲得批准並收到以VWP赴美之許可,申請者之信用卡將另支付17美元之費用,若申請者之電子旅行許可申請遭拒,則只無須支付此費用。
ESTA 所有費用須使用指定之信用卡或金融卡支付,信用卡持卡人姓名無需與旅客姓名相符,申請案將在取得付款資料後,才會處理。

ESTA申請步驟(簡易文字版)

在去美國之前任何時候都提出申請,不過建議可儘早申請就不要拖到最後一刻囉!授權許可的作業時間可能需要72小時,甚至更長。(我大概是申請一週後才通過)
ESTA申請步驟如下:
  1. 至「ESTA官方網站」進行申請。
  2. 回答免責聲明。
  3. 輸入申請人資料、旅行資料、回答資格符合問題。
  4. 官方審閱申請。
  5. 進行付款並完成申請。(或可記下申請號碼,之後再進行付款,但建議當下直接確認完成並付款)
  6. 檢視申請狀態:多數情況下,ESTA可立即確認旅客是否取得VWP旅行資格。其申請可能之回應有三種:
(1)授權許可:申請者可以VWP身分赴美。
(2)授權未定:申請者須在72小時內查詢網站更新資訊以得知最終結果。
(3)未獲授權:申請者須至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或美國使領館申請B1/B2簽證。
*貼心提醒:大家在進到ESTA申請網站時,要確保是美國官方網站(.gov)哦!而不是私人網站(.org或.com等等),這是非官方網頁!

ESTA申請步驟(附圖完整版)

(1) 新申請ESTA,選擇「創建新的申請」→「個人申請」

(2)免責聲明

(3)上傳護照圖檔+填寫相關英文資訊

  • 姓氏、名字需與護照上的姓名拼音一致,英文姓名拼音中間,不要加「-」
  • 在美國期間居住地址,若在美國期間有多個住宿地點,請填寫第一個住宿地址

(4)資格符合問題

患病與犯罪紀錄詢問:請填寫「否」

(5)付款前確認

系統會把前一個步驟所填寫的資料顯示出來,記得逐項確認每個欄位是否正確囉

(6)線上信用卡付款作業

(7)申請狀態

完成付款後,若無特別因素遭拒發ESTA 許可,就會收到系統發送的「許可已核准」Mail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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